超額賠付率再保險又稱“年度超額賠付率再保險”(Annual 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),是指在約定的某一年度內(nèi),原保險人某一特定部門的賠付率,在超過已滿期保險費收入的約定百分率時,其超過部分的賠款,由再保險人規(guī)定的最高限度,即最高賠款率的范圍內(nèi)予以負責。有時,再保險的賠款責任,除有最高賠款率的限制外,還加上一個最高賠付金額的限制,亦即盡管最高賠付率沒有超過,但如最高賠付金額已經(jīng)超過、則超過部分仍不負責。這種再保險方式與超額賠款再保險不同之處在于,它對雙方賠款限額的規(guī)定不是以一定的賠款金額為準,而是以一定的賠款率為準。超額賠付率再保險主要可使原保險人在某一年度內(nèi)的保險賠款控制在一定的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(nèi),原保險人往往在按排成數(shù)再保險、溢額再保險、超額賠款再保險之后加保本保險。但因這種再保險是按年度累積賠款率計算賠款,因而不象其他再保險方式那樣同“個別危險”、“一次事故”直接關(guān)聯(liá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