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括保險單又稱“概保單”、“統(tǒng)保單”或閉口保險單(Closed policy)。是保險人承保一定時期內多批貨物的保單。各批貨物起運時不必逐筆向保險公司發(fā)出裝運通知,只要在保險單內規(guī)定貨物總名稱、大約金額、險別,起訖航程,而投保人需預先支付一筆總的保險費。各批貨物的詳細名稱,確實數(shù)量金額,船名等皆可補行通知,保險費用可在一定的時期進行結算。當貨物發(fā)生損失,保險人的賠款應從總保險金額中扣除;總保險金額扣凈后,保險人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。如被保險人仍要保持原有保險金額,可加貼“恢復條款”(Reinstatement clause),按比例加付保險費后,可恢復原定保險總金額的保險責任。這種保險單適用于整批成交而分批多次出運,運距短,每次運出貨物的種類及價值相似的貨物。其優(yōu)點是可以簡化手續(xù)、節(jié)省時間,對雙方都方便,但此種保險單對保險人有頗多不利,故常加一些其他條款作用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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